光學鏡片廠家在生產光學鏡片上的要求應和其它鏡片的不同,因為光學鏡片作為光學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必須滿足光學成像的要求。因此,光學鏡片質量的判定也包括某些特殊的和較嚴格的指標。
對光學鏡片有以下要求:
一、特定的光學常數以及同一批玻璃光學常數的一致性
每一品種光學鏡片對不同波長光線都有規定的標準折射率數值,作為光學設計者設計光學系統的依據。所以工廠生產的光學鏡片的光學常數必須在這些數值一定的容許偏差范圍以內,否則將使實際的成象質量與設計時預期的結果不符而影響光學儀器的質量。同時由于同批儀器往往采用同批光學鏡片制造,為了便于儀器的統一校正,同批玻璃的折射率容許偏差要較它們與標準值的偏差更加嚴格。
二、高度的透明性
光學系統成象的亮度和鏡片透明度成比例關系。光學鏡片對某一波長光線的透明度以光吸收系數Kλ表示。光線通過一系列棱鏡和透鏡后,其能量部分損耗于光學零件的界面反射而另一部分為介質(玻璃)本身所吸收。前者隨玻璃折射率的增加而增加,對高折射率玻璃此值甚大,如對重燧玻璃一個表面光反射損耗約6%左右。因此對于包含多片薄透鏡的光學系統,提高透過率的主要途徑在于減少透鏡表面的反射損耗,如涂敷表面增透膜層等。而對于大尺寸的光學零件如天文望遠鏡的物鏡等,由于其厚度較大,光學系統的透過率主要決定于玻璃本身的光吸收系數。通過提高鏡片原料的純度以及在從配料到熔煉的整個過程中防止任何著色性雜質混入,一般可以使玻璃的光吸收系數小于0.01(即厚度為1厘米的玻璃對光透過率大于99%)。